自制中药销售的法律问题

2024-12-09 13:57:34 内容管理员 25

自制中药销售存在诸多法律问题,具体如下:

行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会被依法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刑事责任

• 生产、销售假药罪:若自制中药被认定为假药,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生产、销售劣药罪:如果自制中药属于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妨害药品管理罪: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销售药品等情形,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按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民事责任

若自制中药对使用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销售者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受害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