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11批次药品不合格!

2024-12-12 13:53:41 内容管理员 5

近日,湖南、青海药监局发布了药品抽检质量公告,共计11批次药品抽检不合格,对不符合规定药品,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企业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1、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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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省级年度药品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辖区内生产、经营、使用的药品进行了抽查检验,检出不符合规定药品10批次。现将10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信息予以通告,具体信息如下:

 

涉及制剂品种:硼酸软膏、对乙酰氨基酚片;

 

涉及饮片项目:山药、小通草、穿心莲、炒紫苏子、山药、牡丹皮、款冬花、全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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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述不符合规定的药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相关市州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进行了核查处置,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产品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并督促其查明问题原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2、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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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2024年青海省药品抽检计划,组织对全省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进行了省级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现将年度省级药品抽样检验信息通报如下:  

 

本年度省级共抽查检验530批次药品。经核查确认,529批次符合药品标准规定,1批次不符合规定,对不符合规定药品,我局已依法开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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