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一药企生产销售劣药,被罚100万

2024-12-10 16:05:02 内容管理员 5

近日, 广东省药监局和河南省药监局分别公示了行政处罚书,两药企都是因生产销售劣药山药被处罚。

 

广东药企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规定中药饮片山药,罚没款共计100.7万元。

 

河南省修之合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山药被处罚。 

 

1、广东: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规定中药饮片,罚没款合计100.7万元

 

图片关键词

 

当事人2024年1月4日生产的山药(批号:2401002)先后经佛山市顺德区药品检验所、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验,判定为不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标准规定产品。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的规定。

 

处罚结果: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生产销售不符合规定中药饮片的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生产的山药(批号:2401002)177.275公斤;

 

2.没收违法所得6848.5元;

 

3.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罚款,即罚款100万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1006848.5元。

 

2、河南

 

河南省修之合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山药案  

 

图片关键词

 

处罚结果: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