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又一药企生产、销售劣药被罚!
2024-12-15 09: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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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药监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书,贝尼菲特(安徽)济顺药业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劣药被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贝尼菲特(安徽)济顺药业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
违法事实:接省局《国家药品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核查函》(药监综便函〔2024〕194号),标示为贝尼菲特(安徽)济顺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花(批号240301)经河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院检验不符合规定,报告编号:YP202402238,检验项目-全检,不合格项目为【性状】。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名称:贝尼菲特(安徽)济顺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红花案
处罚内容:
没收不合格红花(批号:240301)54.72kg;
没收违法所得肆万伍仟壹佰伍拾肆元柒角贰分(45154.72元);
罚款壹拾捌万元(180000元)。